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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与博士生关系不当 西南大学通报:取消博导资格、调离教师队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6 23:37: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03
核心提示:1月25日晚,西南大学官方微博@西南大学发布《关于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原标题:西南大学:赵某与一博士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已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

1月25日晚,西南大学官方微博@西南大学发布《关于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全文如下:

近日,关注到我校一博士研究生(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反映赵某师德师风问题。2022年9月16日,该生向学校反映其导师法学院教授赵某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2022年12月8日,学校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关于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

学校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和监督。

教授与博士生关系不当 西南大学通报:取消博导资格、调离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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