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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赔偿支付期已到 江母:没收到钱 没按规定的时间执行已申请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1 01:15: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记者,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记者,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刘鑫赔偿支付期已到 江母:没收到钱

刘鑫赔偿支付期已到 江母:没收到钱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10日上午,江秋莲告诉记者,她正在就这笔款项是否到账进行确认。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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