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1 01:15: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原标题:刘鑫70万元赔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江歌母亲:没收到钱,已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

原标题:刘鑫70万元赔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江歌母亲:没收到钱,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

10日上午,江秋莲告诉记者,她正在就这笔款项是否到账进行确认。

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江秋莲在江歌墓前读判决书(图片来源:江秋莲个人微信公众号)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

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

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记者,她查过账,“没有收到赔偿金,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

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