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4 02:17: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原标题: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

原标题: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

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梁成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贪污部分发还被害单位,受贿部分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梁成军利用担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1亿余元;2011年至2016年,梁成军利用担任鹤岗市纪委书记、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及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6万余元;2015年至2016年,时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梁成军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出借政府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梁成军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价值人民币269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梁成军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以上是“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