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广东东莞。
网传一便利店女员工遗落一部手机,被一男子捡到后向其要500元的好处费才肯归还,双方最后讲价到250元成交。
男子送回手机拿钱准备离开时,一背娃女子看到后打抱不平被男子回怼。
男子称手机是自己捡的不是偷的,自己什么都不怕,随后离开。
这件事也引发网友讨论:
250元可以给,没必要让别人一定要做好人,毕竟手机信息隐私是无价的,失主不亏。
他这个属于变相敲诈,这种行为绝不能纵容,你可以看到不检,但是检起来,开始变相敲诈,0容忍
本来捡到东西归还也应该是有偿的,这样也会鼓励更多人捡到东西愿意物归原主,不要用拾金不昧道德绑架任何人。
如果是我,我是愿意给这250的,毕竟手机里的资料或者新买一个都远远大于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