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名为“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热搜详情显示,浙江一月子中心因鸡汤内加了党参被罚3万元。
对于这一条处罚,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解。自己平时也会在煲汤时加入党参、陈皮等中药材,难道也要被罚款?这个处罚会不会过重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处罚并没有罚错。党参并不是食品,是一种中药材,属于药品。《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如果是自己家里买来食用,风险自担。但经营者却不能将其添加到食品内,因为风险不可控。”这位业内人士表示,是药三分毒。食品与药品的最大不同就是药品会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不能随便乱吃。如果没有医生这样的专业资质,很难保证剂量是否安全。长期食用有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枸杞、陈皮这种按理来说也属于中药材,为什么就没见到它们被禁止与食品混在一起呢?
“这是因为它们是中药材的同时,也被官方认定为食品。”业内人士解释。
据悉,《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的同时,还有一句话,那就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