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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维持原判:不存在“偷换”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3 03:30:3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22
核心提示: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生母杜新枝: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11日,河南开封。

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生母杜新枝: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月11日,河南开封。

“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的生母杜新枝告诉记者,今日下午收到二审的判决结果:驳回许敏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本案因淮河医院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两个新生儿被“错抱”的后果,由此给许敏、姚师兵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物质上的损失,原审法院根据淮河医院的过错、损害后果及损失的相关证据,判令淮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姚策治疗乙肝费用、营养费、误工费、寻亲差旅费、亲子鉴定费等损失,已经充分考虑了许敏、姚师兵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许敏、姚师兵要求赔偿其主张的其他损失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认定许敏、姚师兵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消息,4月28日,“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许敏等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宣判,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杜新枝一方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根据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

随后,许敏夫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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