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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每年缴纳上限为1.2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2 01:44: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据中国政府网消息,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为全文: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每年缴纳上限为1.2万

新京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统筹布局个人养老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严格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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