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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3 01:2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55
核心提示: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卢俊宇)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卢俊宇)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3月2日召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公安部要求,要深刻认识当前拐卖犯罪新形势新特点,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

公安部要求,要集中摸排一批线索,特别是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要全面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社区、街道和村组深入群众家庭,走访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全面梳理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线索,重点排查疑似被拐人员,充分发挥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职能优势,在福利救助、卫生健康服务、走访慰问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拐卖犯罪线索。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涉拐线索。对疑似被拐人员和寻亲人员,要第一时间采集DNA等信息,加强信息研判,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公安部要求,要以打开路、全警动员,集中侦破一批案件。要快破现案,对失踪未成年人、疑似被拐卖被侵害妇女立即启动快速查找机制,确认为拐卖案件的要严格执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力争现案全破、盗抢儿童案件必破。要多破积案,在常态化侦破拐卖儿童积案的同时,重点攻坚拐卖妇女积案,全力组织开展攻坚突破。要督办大案,公安部将挂牌督办一批久侦未破、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缉捕逃犯,集中发布通缉令,全力开展缉捕,会同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拐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要组织刑事技术专家开展比对会战,集中查找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要充分发挥反拐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康复安置、关爱帮扶、隐私保护,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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