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观察”专版刊发文章,以《严防国有平台公司成腐败温床》为题,深入揭露、剖析了少数国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暗箱操作、吃利差、利益输送的行为。
其中,就曝光了陕西省汉中市城投办原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汉安腐败案的详情。
办案人员查办张汉安的场景,颇具“戏剧性”与“画面感”。在张汉安藏钱的地方,一个个箱子被打开,一沓沓现金出现在办案人员眼前:整齐包装码放的钞票,基本上都没有被拆开,有些钞票由于长时间存放已经发霉。经清点,这样的箱子共计15个,存放在3个不同地方,总金额达3500余万元。
张汉安任职市城投公司期间,正值汉中市加快中心城区西扩、一批重大项目全面上马的时期,其中,城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龙岗新区建设、城市道路、棚改项目等重要工程。
作为公司“一把手”,张汉安在重大项目的决策选择、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独断专行,经常对项目决策开发、招投标、资金拨付等事项自己拍板。很快,张汉安就招来了一批不法商人的“围猎”,而其思想也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间逐渐失守,使他收受了不少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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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贿的同时,张汉安在公司事务上越发独断专行,听不进去任何不同意见,经常抛开集体决策和监管,硬着头皮上项目,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受1150万元,帮助某建筑公司及个人进场施工并顺利中标项目;收受某公司合伙人200万元后,要求城投公司财务人员暂缓征收该公司所欠债务;拿到承包商送来的450万元“感谢费”后,安排城投公司财务人员向其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