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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 原告:“锁门”一事有7种说法,前后不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1 01:19: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刘鑫被判赔偿江歌母亲69.6万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留学生江歌于日本遇害一案发生于2016年11月3日。当时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认为,刘暖曦对江歌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索赔207万余元。

江秋莲在宣判后表示,目前尚未考虑上诉问题。对于判决结果,她表示:“在我意料之中,尊重法院的判决。”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来源:城阳区法院官方微博

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9万余元

1月10日9时许,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8时许,江秋莲便来到城阳区人民法院,情绪较为平稳。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因行程原因,未能出席此次开庭宣判。黄乐平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件的证据交换工作已于2019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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