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11月21日报道,阿富汗塔利班政府当天发布了一项新的“宗教指南”,要求阿富汗全国的电视频道禁止播放有女性出演的电视剧。此外,电视台的女性记者和主播在出镜报道时要佩戴头巾。
发布这项规定的政府“扬善防恶部”(Ministry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还要求各电视台不要播放出现先知穆罕默德或其他受人尊敬的人物形象的电影或节目,且违反伊斯兰和阿富汗价值观的电影或节目也不得播放。
阿富汗女子电视台Zan TV员工
据德媒报道,该指南认为,电视节目对于男性身体的呈现,包括赤裸的躯干,也是不恰当的。
攻击、侮辱宗教的喜剧和娱乐节目被认为对阿富汗人有冒犯性,当然也是禁止的。指南还称宣扬外国价值观的外国影片不得放映。
“这些不是规定,而是宗教准则,”该部发言人哈基夫·莫哈吉尔(Hakif Mohajir)对法新社表示。
另一名阿塔发言人也对西班牙的埃菲社(EFE)表示,这个规定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希望媒体在工作时需要牢记在心的建议。
阿富汗的一名记者胡贾图拉·穆贾迪迪(Hujjatullah Mujaddedi)对BBC表示,其中一些规定是不现实的,如果实施了,那电视台都运营不下去。
2001年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后不久,阿富汗境内数十家电视台和广播台在西方的帮助和私人投资下建立起来,阿富汗媒体经历了20年的飞速发展。
在这20年间,阿富汗的大众传媒内容也开始丰富,并出现西方文化渗入的现象,电视中出现“美国偶像”风格的歌唱比赛、音乐录像带,以及几部土耳其和印度肥皂剧。
而在塔利班上次执政时,他们禁止电视、电影和大多数形式的娱乐活动,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被抓到看电视的人会面临惩罚,包括砸坏电视机。拥有音乐播放器也可能会导致被公开抨击。当时全阿富汗只有1个电台节目“伊斯兰之声”,播放伊斯兰宗教性质的节目。
此次美军撤出阿富汗,塔利班重新掌权后,曾表示他们这次将施行更加温和的统治。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