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岂能因“双11”练成福尔摩斯
为了参加“双11”,消费者不仅要弄懂比奥数还复杂的满减、满赠、红包、礼券规则,还得把自己练成福尔摩斯,识破其中的套路。
这不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是放心消费应有的良好环境。
对此,平台经营者首先要承担主体责任。
其次,监管部门也要监测大促期间可能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中消协最近发布的“双11”消费提示,着实给剁手党们泼了一盆冷水。
“促销规则套路复杂”“直播带货良莠不齐”等问题层出不穷,最关键的是,根据消协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一些商家的“双11”促销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奔着全年最低去的,居然买了个全年最贵?
半信半疑中,笔者赶紧翻了翻自己的购物车,居然还真被中消协说中了!
购物记录显示,某生鲜平台旗舰店销售的一款枝纯小番茄,平时售价低的时候6盒47.8元,贵的时候59.8元,可“双11”期间的促销价竟然高达79.8元!
这个比平时贵了快一倍的“促销价”,可真是扎心。
扎心不只这一回。
近几天,消费者关于“双11”先涨价后降价、虚假促销的投诉数不胜数。
在此,有必要请商家、平台和消费者重温去年“双11”前夕出台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
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