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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4267万余元 重庆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1 02:54: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225
核心提示:原标题: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案一审开庭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原标题: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重庆市原副市长邓恢林一审被控受贿4267万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原副市长邓恢林一审被控受贿4267万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恢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邓恢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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