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成私人航天第一人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成私人航天第一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3 03:28: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43
核心提示:原标题:抢先一步!71岁亿万富豪成为“太空旅游”第一人,比贝索斯提前9天,妻子此前扬言若失败不会参加葬礼普通民众上太空旅游,今天终于不再只是梦想!据财联社等多家媒体报道

原标题:抢先一步!71岁亿万富豪成为“太空旅游”第一人,比贝索斯提前9天,妻子此前扬言若失败不会参加葬礼

普通民众上太空旅游,今天终于不再只是梦想!

据财联社等多家媒体报道,当地时间7月11日, 71岁英国亿万富豪、维珍银河创始人理查德·布兰森 (Richard Branson)搭乘维珍银河“太空船二号”试飞成功,成为进入太空边缘的私人航天第一人 。

比亚马逊前CEO贝索斯提前9天,成为首位登上太空的商业航天企业创始人。而贝索斯将于本月 20 日搭乘旗下的太空探索公司蓝色起源公司(Blue Origin)的 “新谢泼德”号 飞船前往太空。

“太空船二号”载着六名乘客飞向太空 布兰森成为私人航天第一人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当地时间7月11日清晨,维珍银河白骑士二号(WhiteKnightTwo)飞机载着可重复使用商业载人飞船太空船二号(SpaceShipTwo)从美国新墨西哥州的美国航天港升空,由于天气原因,发射时间推迟了几个小时。

这艘载有布兰森和其他五名乘客的 “太空船二号” ,将把乘客带到50英里(80千米)高度,体验4分钟的微重力状态。这个高度被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认证为太空的边缘。

此前,维珍银河已经载机组人员进行了三次太空试飞。

北京时间2021年7月11日,22:02左右,布兰森等6名乘员准备前往“太空船二号”。

22:30左右,维珍银河的VSS Unity“太空船二号”和母舰VMS Eve(充气式飞机)从北美的新墨西哥州沙漠跑道上起飞。当天,亚马逊前CEO贝索斯的 蓝色起源公司 祝维珍银河飞行顺利。

从起飞到着陆总共将持续90分钟,其中失重阶段持续4分钟。

 按照计划,白骑士二号飞机飞到5万英尺高空(15.24公里)时,释放太空船二号,随后太空船二号点火继续加速至3倍音速、几乎垂直向上爬升。

数分钟后,飞行员关闭发动机。太空船将借助惯性继续爬升,最高点至地面上空约89千米。

这时,布兰森与旅伴可以解开安全带,体验几分钟失重状态,透过十多扇椭圆形舷窗欣赏太空景色。

这之后,太空船2号会缓慢转向、滑翔下降,大约13分钟后降落在美国航天发射场跑道。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布兰森在滑翔途中表示天空很漂亮,他很激动。

当地时间7月11日11时41分许,飞机成功返回着陆在在美国航天发射场跑道上。布兰森全球首次商业太空旅行成功。

据悉,这次太空飞行共有6名乘员,包括两名太空飞行员:Dave Mackay、Michael Masucci和4名飞行任务专家Richard Branson(理查德·布兰森,维珍银河创始人)、Beth Moses(维珍银河首席宇航员教官)、Colin Bennett(维珍银河首席运营工程师)、Sirisha Bandla(维珍银河政府事务和研究运营副总裁)。

布兰森此次成功升空,成为首位进入太空领域的平民,同时亦是商业太空旅行正式投入服务的里程碑。

不过,此次布兰森的太空之旅,所冒受的潜在风险极高。

早几天,布兰森接受媒体访问时更坦言,妻子对他今次旅程相当担心。

 妻子此前更已表明,若失败将不会参加其葬礼。

不过,布兰森勇敢走出第一步,仍普遍获得外界赞赏。

2004年,布兰森创办维珍银河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太空旅行服务。太空船2号目前可以搭载8人前往太空,包括6名乘客和2名飞行员。

据资料显示, 维珍银河已经以20万-2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600多张“旅游门票”。

 根据目标, 2022年初 维珍银河开 始推出太空旅游服务计划, 将付费乘客送入太空边缘。

另外,维珍银河预计,将来每年可安排约 400次 太空航班起飞,让乘客享受太空旅行乐趣。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以上是“维珍银河71岁创始人成功上太空 成私人航天第一人”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