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发布“新规”:南京购房证明造假将“连累”家庭成员
每经AI快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的通告》告知,开具购房证明相关流程时明确: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将在2年或1年内不予受理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购房证明申请。
自2021年6月28日起,南京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
记者了解到,市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申请开具,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可前往南京市、区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服务窗口申请开具。
据悉,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南京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均现场即时办结。
南京购房证明造假将连累家庭成员 追责记入诚信档案
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核验或存在瑕疵需复核的,视材料核查难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门核查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旦购房证明申请审核通过后,购房证明系统将自动生成购房证明编号和二维码,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可持电子或纸质购房证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此外,申请人才购房证明的,须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
网上开具过程中因申请人离婚两年内婚姻状况信息、未成年子女监护关系等无法核验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房管部门提醒,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证明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