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国立执导电影被爆在江西婺源拍摄时,因在高峰期封路主干道东门大桥,导致许多要过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无法通行,引发当地群众不满后双方发生冲突,最终剧组撤下围栏放行。
剧组先前已向交警大队取得了交通管制许可,有网友质疑封路时间安排不当,影响百姓正常生活。
婺源县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拍摄需要交警大队已经发布了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的具体内容由上级领导统筹安排。
5月19日,有网友曝料称剧组在高峰期封路主干道东门大桥,导致路人通行被堵,进而双方发生激烈冲突。
视频中,剧组工作人员用围栏把路封死,被拦下的群众已经乌泱泱堵了一片,一黑衣白帽的剧组人员脚踩护栏抵住人群,手指着对方喊道:“别让他过!”
另一边,一名骑着助动车的中年男子试图“突围”,但被剧组工作人员死死挡住,气得他嚷着“我小孩在那里(对岸)上学,开玩笑嘛你这是。”
现场还有一名女子斥责剧组的声音,质问道:“谁让你们拦的?”
现场争吵声不绝于耳,加上当时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整个画面可以说是混乱不堪,冲突不断。
新华社评拍电影封路:选错了主角
“2天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至下午19时机动车辆暂不能通行”……近日,某剧组在江西婺源拍戏封路影响市民出行引发吐槽。
出行高峰期,为拍电影将主要路段一封十几个小时,不仅侵害群众利益,也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为了拍摄节目取景临时占用公共场所大家可以理解,但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人民群众才是生活的主角。剧组和相关管理部门切不可忘记这一点。
(原标题:新华社:拍电影封路,选错了主角)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环球时报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