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交警开枪致副驾死 法院:合法”消息引网上高度关注。消息称,2018年,因面包车拒绝检查,交警开枪误击致副驾死亡,法院审理表示,开枪合法,是否赔偿不评判。
据报道,2018年7月11日凌晨,广西省玉林市博白县一个水泥厂里,几声枪响,打破夜晚的宁静。该县英桥镇交警中队民警傅某,朝一辆逃避检查的面包车开枪。坐在副驾的男子陆志武心脏中枪身亡。
事发那天,博白往钦州方向,英桥镇交警队中队长傅某,带了两名辅警在交警队门口执勤。经发现,陆志武和廖某驾驶的该套牌车冲卡,司机在被围堵后,还朝交警迎面开来,交警连鸣两枪示警,司机加速逃离,交警向轮胎方向开枪,却“误击”副驾驶位上的陆某,致其不治身亡。
陆志武的爱人张女士认为丈夫是被误伤,状告博白公安三年,请获赔偿20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定警方开枪程序合法,驳回了张女士的诉求。法院认为,涉事交警的开枪行为具备合法性。二审判决书显示,廖某明知交警执法却拒绝配合,面对交警拦截,加大油门朝傅某方向逃离,其行为具有危险性、暴力性,对民警的生命构成了严重的紧迫和威胁。
4月16日,从张女士处获悉,广西省高院认为一、二审就补偿问题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判决,将案件发回博白县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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