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据媒体报道,据国家版权局4月9日消息,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以音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文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关作品。
两部门发文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
通知指出,版权使用费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标准为基准,合理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卡拉OK经营者的实际需要。鼓励卡拉OK经营者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或代表与音集协开展集体协商,就许可范围、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达成统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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