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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脚酒吧伤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5 03:53: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前国脚打人被判刑?今日,一份《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

新京报讯前国脚打人被判刑?今日,一份《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据新京报记者查证,这份判决书发布于3月1日,判决书显示:

2020年7月25日,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预备队助理教练员刘轶冰、王万鹏、孟国强等人到某酒吧消费,要求唱歌。酒吧人员因时间太晚会扰民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要求。随后,三人与酒吧人员发生冲突,致使一人轻伤二级、轻微伤,一人轻微伤。

对此,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王万鹏曾入选中国男足,并在对阵阿联酋的热身赛中替补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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