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女孩家属:道歉没等来,该退还的32元也没拿到
2月2日人民日报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
▲人民日报发布消息称,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2月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百香果女孩”杨某燕舅舅处了解到,家属已经从法院处得知杨光毅今天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法院工作人员称,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未宣判,凶手请求判处死刑,女孩母亲法庭晕倒》等报道显示,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杨某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死亡。
▲2020年5月,被害人母亲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退还从百香果女孩拿走的32元。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
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广西高院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人民日报消息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其自首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
2月2日,“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舅舅告诉记者,尽管杨光毅被执行了死刑,但这个家庭依然感到非常沉重、心情复杂。临近过年,一家人坐在饭桌前,唯独少了杨某燕。
目前,受害者家属依然没有拿到杨光毅应退还的32元。杨某燕的舅舅称,虽然32元不多,但受害者一家想要得到杨光毅家属的一声道歉。迄今为止,杨光毅家属一直没有出来面对。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受害者家属,法院会一直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