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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一女子与法院公职人员入住酒店后死亡 该男子被停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3 02:19: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49
核心提示:据靖边宣传2月2日发布通报称,2021年1月28日凌晨,靖边县环亚酒店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经初步调查,死者为杨某某(女性),系靖边县“汇美春天”商场个体经营者;报案人邱某某(男性),系靖边县人民法院公职人员

据靖边宣传2月2日发布通报称,2021年1月28日凌晨,靖边县环亚酒店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经初步调查,死者为杨某某(女性),系靖边县“汇美春天”商场个体经营者;报案人邱某某(男性),系靖边县人民法院公职人员。

据靖边县公安局内部警讯通报:2021年1月27日下午19时许,杨某某与其朋友贾某等六人在靖边县老年活动广场东侧“东来顺茶馆私房菜”聚餐,一直持续到当晚22时许。饭后,杨某某同贾某、李某、王某乘车来到靖边县长庆路“MUSE酒吧”附近,杨某某与邱某某联系并用微信给邱某某发送了位置。邱某某驾车将杨某某接上后,二人到靖边县环亚大酒店906房间登记入住。2021年1月28日凌晨5时许,邱某某发现杨某某呕吐并伴随身体不适,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靖边县中医院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急诊大夫对杨某某进行施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靖边县公安机关迅速展开案件调查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靖边县人民法院党组对邱某某已作出暂时停职的决定,责令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县级各相关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状态,将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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