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娇颖 徐美慧)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已有8个多月。随着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今年北京“两会”,多位市人大代表把目光聚焦到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上。
代表指出,玻璃、利乐包装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经济效益低、可回收物投放点缺失、二次污染严重等问题,都一定程度影响了居民分类和企业回收的积极性。
代表建议,在源头上,应继续提倡垃圾减量,引导居民提高分类整洁度和精细度;在投放环节,应合理规划布局更多可回收物投放点;在垃圾处理终端,可通过科技赋能行业、服务居民,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
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钢矿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主任安丽娟。摄影/新京报记者陶冉
低价值可回收物“无处可去”,二次污染率高
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钢矿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主任安丽娟认为,收运体系成为制约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的关键环节,打通“最后一公里”,是落实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的重点和难点。
“特别是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不完善,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安丽娟说。
多位代表指出,玻璃、利乐包装等低价值可回收物“无处可去”,成为阻碍回收体系建设的“拦路虎”。
安丽娟表示,目前来看,北京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覆盖率不够,收储环节建设仍需加强,居民小区内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的暂存点尤显不足。存储转运空间缺失,造成许多可回收物特别是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一般生活垃圾被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