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学生抽茅台并冒“疫”取货:谁组织的都不妥
文|李哲
这两天,网曝“辽宁一高校疫情期间组织学生抽低价茅台并出校取货”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据封面新闻报道,有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学生称,去年12月6日开始,班长传达学生处通知,要求学生实名注册某连锁超市APP,然后去抽1499元一瓶的茅台酒,“所有班级有800多人参加,100多人中奖。”今年1月8日,班长通知,中奖者9日上午乘坐学校专车去商场取酒,交回学校后,可获得50元奖励。但遭到微博曝光后,班长紧急通知停止取酒行动。
对此,涉事学校学生处负责人回应,学校没有这个事儿发生,“可能有学生组织活动,想外出,我们没同意”。还称,找了那个被截图的班长,“他们是自发想出去取酒,可能是学生自己的活动,学生可以得到一点好处,但不是学校组织的。”
从爆料的群聊截图、订单情况和校方负责人回应看,让学生抽低价茅台并试图去取货,应该确有其事。只不过,究竟是校学生处主导的,还是个别学生干部“假传圣旨”组织的,仍待查证。公众也不妨给真相一点时间。
可以肯定的是,组织学生抽低价茅台,不论是谁所为,都是对学生的不当利用——谁都无权在法律与校规外,给学生附加不正当的义务。
“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在教育领域内,学生的主体性与自主权更应得到尊重,而不是被视作牟利工具,抑或是轻易被裹挟。
也正因如此,此前爆出的某些新闻,如“校长组织学生拍戏牟利”、“导师利用学生劳务费的形式套取科研经费”、“班干部利用学生证件去骗贷”等,都已得到了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