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名网络水军有偿删帖获刑:首单来自“李子柒”负面舆情
浙江义乌两名“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短短几个月非法获利近25万元。其中一人的第一笔订单是从专门负责处理网红“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2月1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义乌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涉及“有偿删帖”的案件。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三年,均被处罚金22万元及没收个人违法所得。
前述消息称,2019年9月份开始,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慢慢铺开自己的渠道,订单很快就纷至沓来。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明星和网红,也有企业和普通个人。其中,黄某某的第一笔订单就是从一个专门负责处理网红“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接到订单后,冯某某和黄某某有时自己处理,有时转包给他人处理。截至案发时,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获利近25万元。
义乌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某和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官提示,本案的发生并非个例。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文娱、电商等互联网产业迅速崛起,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也随之猛增。由于获利大、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有偿删帖”这一灰色产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链条上,有负责招揽客源的网络公关,有负责介绍客源的删帖中介,有执行删帖的网站管理员、黑客、版主等。运作模式通常是一些形成规模的网络公关公司将删帖任务发给中介,由中介负责联系删帖人员,删除成功后再进行分成。网络“有偿删帖”行为严重扰乱社会舆论,影响社会价值判断,损害网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澎湃新闻注意到,11月5日,国家网信办决定,从当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有偿删帖”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招募水军”“删除差评”“负面优化”等推广信息及相关虚假谣言信息;集中处置参与有偿删帖的自媒体账号、批量转发虚假信息的“水军”账号;整治打着舆论监督名义敲诈勒索,及放任“有偿删帖”信息发布传播的网站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