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场庭审,向虚假诉讼开出6300万“罚单”
12月11日,随着法槌落下,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了近年来的最大“罚单”。
当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华建设公司)与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及63名被冒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作出宣判,并公布了相应的司法制裁和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决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和部分高校法学院学生近百人旁听庭审。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合议庭对本系列案件中的二审案件进行宣判。 胥立鑫 摄
经两级法院审理查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名下268套房产,为阻却法院对查封房屋的执行,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幕后组织部分购房者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全部128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有63件所谓“购房者”系基于虚假事实并冒用他人名义提起
,其中17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二审阶段,46件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二审判决支持了苏华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准予继续查封案涉17套房屋。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在每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万元的民事司法制裁,将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黑龙江省有关公安机关查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一审审理中的46件涉嫌虚假诉讼问题的案件也同步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