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英强)12月1日,大货车司机郭建军状告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交通运输局一案,在临汾市侯马市法院一审开庭。郭建军认为,襄汾县交通运输局今年6月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退还罚款并赔偿损失。
除郭建军案外,另外8起大货车司机诉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案也于12月1日至2日在侯马法院开庭。8名原告均经历了与郭建军相似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罚款额度等基本相同。
据郭建军的代理律师赵志华介绍,除郭建军等人的案件外,还有18名大货车司机对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提起行政诉讼,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均相似。目前,侯马法院共受理27起相关案件,12月1日、2日开庭的9起只是第一批。
郭建军等人的案件在侯马法院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网页截图
对于郭建军等人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被告襄汾县交通运输局的代理律师认为,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具有法律依据,公路法、山西省政府2007年《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等文件均有相关规定;此外,襄汾县交通运输局也是适格的行政处罚主体。
12月2日上午,上述9起案件休庭,合议庭未当庭宣判。中国庭审公开网对上述庭审进行了直播。
27名被罚货车司机起诉交通运输局
郭建军向新京报记者回忆,今年6月25日清晨5时左右,他驾驶大货车驶入襄汾县滨河路时被县交通运输局执法车拦住。执法人员表示,此公路车辆限载为30吨,郭建军涉嫌超限运输。
执法人员将郭建军的大货车开至违章车辆停放点,过磅称重后确认车辆、货物总重49吨,并将车辆暂扣。郭建军记得,当时停车场内有许多被扣大货车,司机们自称被查的原因与郭建军相同——均在滨河路被拦,均超过30吨限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