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左德刚在被释放43天后再次被捕。11月2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案件明日将再审开庭。
11月24日,死者母亲杨中芬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昨天自己已到达阜阳。为儿子被害一案奔波十几年,杨中芬希望左德刚等人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告慰自己死去的儿子。
受害人母亲杨中芬指认原厕所位置。受访者供图
杨中芬的代理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廉波称,关于本案的具体信息暂不方便透露,“相信法律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该案终究要回归事实、法律和公正的轨道”。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2月25日,安徽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其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一公共厕所里被人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受害人周杨。受访者供图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3年10月29日,案件在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2007年1月13日,安徽省颍上县左德刚因怀疑16岁的周杨盗窃其网吧的空调外机,邀集陈永宣、杨士庆一起殴打周杨,周杨逃至公共厕所旁被三人追上。陈永宣用绳勒、左德刚用手掐周杨的颈部致其死亡。三人将周杨尸体头南脚北抛入厕所粪坑内,乘车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