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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刘鑫未到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1 00:14: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11月2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1月2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新京报记者从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此次庭前会议已将第一次庭前会议未完成的证据交换工作完成,江秋莲因身体欠佳未参会,刘鑫的一名代理律师出席会议。

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刘鑫未到场

江秋莲和代理律师黄乐平在为庭前会议做准备。受访者供图

江秋莲主张向刘鑫索赔人民币203余万元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新京报记者从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处了解到,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江秋莲主张向刘鑫索赔人民币2038123.83元,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签证费、律师费、翻译费等。2020年6月5日,案件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召开。

11月20日9时许,第二次庭前会议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召开,黄乐平告诉新京报记者,江秋莲因过度紧张,昨晚一夜未眠,担心身体状况无法支撑到庭,今日上午缺席庭前会议。

黄乐平提到,此次庭前会议已将第一次庭前会议未完成的证据交换工作完成,“也就是说原告、被告双方把举证质证的工作给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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