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政边境县7年受贿1344万,副厅级“最美女书记”受审
曾被媒体誉为南陲边疆“最美女书记”的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10月10日上午站在了广西南宁市中院的被告席上,她被指控受贿1344万元。
51岁的她在庭审中不时用纸巾拭泪,表示认罪悔罪。
赵丽是广西培养的壮族女干部,曾任龙州县县长4年,主政大新县7年之久。今年4月28日在任上落马,6月19日被双开。
通报称,赵丽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扶贫项目。
被指控通过司机或本人受贿1344万元
10月10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赵丽利用其担任大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农伟等七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另案处理)或本人直接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
赵丽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已退缴赃款人民币835.74219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30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4.567052万元,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赵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