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范围大大增加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受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
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绿色家园)
施行30余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终于迎来首次大幅修订。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名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第一次大幅度修订《名录》。
新修订的《名录》有哪些亮点,对更好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怎样的意义?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拟新增物种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长江江豚、蓝鲸等50多个物种拟升为一级保护
憨态可掬的长江江豚,是长江特有的鲸豚类动物,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目前仅存1000余头。前不久,湖北武汉有市民在江边钓鱼时,看到10多头长江江豚在江面嬉戏跳跃。过去数十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影响,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不断萎缩,濒临灭绝,不断有专家和保护组织呼吁将长江江豚升级为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名录》修订过程中,这些呼吁得到回应。
新修订的《名录》变化很大,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拟新增青头潜鸭、黄胸鹀等300多个物种,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长江江豚、蓝鲸等50多个物种保护等级拟升为一级,藏羚、藏野驴等物种拟降为二级。
濒危性,是物种保护级别调整的首要原则。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时坤表示,这次《名录》调整,突出了严格保护的原则,符合《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受威胁物种红色名录的评估结果,及时列入了我国近年新发现、新分布记录的珍贵、濒危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