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更严烟花爆竹零售安全规范,今起征求意见
今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将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了,不仅如此,每天买入卖出了多少烟花爆竹还将“记录在案”。修订后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从今天起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公开征集意见将一直持续至10月26日。
此前,本市一直执行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是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距今已有5年的时间。记者了解到,标准实施5年来,本市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均未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数、火情起数也均在逐年减少。
此次对标准的修订,不光结合了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成熟的管理经验,还特别综合考虑了本市高层建筑、道路、人员、机动车密集的特点。修订后的标准将“更适用于北京”,也“更严格”。
来看修订后的标准,都增加了哪些新内容。
新增:专柜零售点
虽然本市从未允许专柜销售烟花爆竹,但是,考虑到烟花爆竹零售的发展趋势,此次修订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出现了“专柜零售点”这一说法,允许本市烟花爆竹专柜销售。
征求意见稿提出,专柜零售点为固定零售点的一种,在建筑物内划定区域销售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同时销售其他商品。
不过,在同时发布的标准编制说明中提出,需要说明的是,本标准允许专柜销售,不是说本标准实施后,本市会立即放开专柜销售,而是应根据北京市应急局的统一布暑,稳步推进。
新增:零售网点要与周边“保持距离”
征求意见稿提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周边建筑和设施等“保持距离”。
比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为150米;与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筑物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为60米;与体育馆、影剧院、商业步行街、城市干道交叉路口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为50米;与锅炉房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为30米;而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50人及以上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最小允许距离为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