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法违法靠山吃山!江西这名公安局原局长受贿299万元获刑
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祝少敏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祝少敏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根据判决书,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履职,先后担任婺源县公安局、信州公安分局局长的祝少敏,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为多人在开设赌场、办理刑事强制措施、经营色情场所、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行贿人所送现金共计299万元。
此前,纪检监察机关曾通报:祝少敏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
曾任两县区公安局长
被批“执法违法,靠山吃山”
公开简历显示,祝少敏1972年8月出生,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内工作。2004年,祝少敏从上饶市公安局履新地方分局,由上饶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调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副政委、副局长。2年后,重新回到上饶市公安局任职,担任上饶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处长。
2010年,祝少敏再次履新县区公安系统,担任婺源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一职。2016年7月,祝少敏交流至信州区任职,担任信州区副区长、信州公安分局局长。
2018年10月31日,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消息,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月12日,祝少敏被“双开”,其通报用词相当严厉。
经查,祝少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