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驳回,人社局:财政部门不同意
9月4日,一名今年从南京某理工类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应届生小江(化名)向澎湃新闻记者爆料称,自己今年6月依规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申请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却在7月被驳回了。官方给小江的答复是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不符合申请标准。
同一天,针对近期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歧视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时明确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
小江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自己6月申请上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时,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文件中看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在补贴对象内,并将这一消息通知同学一起提交了申请,然而当申请被拒绝之后却发现,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却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从补贴对象中删除了。
小江向澎湃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今年6月“智慧人社”栏目发布的文件截图显示,补贴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过,澎湃新闻记者依照爆料人小江的指引,登录南京市政府推出的公共服务软件“我的南京”中“智慧人社”栏目查询发现,在南京市人社局发布文件的《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内,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小江的确无法申请。那么,是小江申请之后文件又做了更新吗?
4日,澎湃新闻记者拨通了南京市人社局直属单位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官方电话。
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人社部门在今年早些时候的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了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并一度在人社部门此前公布的一份文件中注明,然而不久后将非全研究生纳入的这一条被财政部门驳回了,此前申请的非全研究生因此都无法享受这一补助了。
这名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南京市人社局已经将新的方案再次上报相关部门,如果明年出台的文件按照人社部门的建议将非全研究生纳入住房租赁补助申请对象,那么今后的非全研究生就能够申请。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南京市人社局在今年4月曾公布了文件《南京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这份被简称为“南京人才就业创业十条”的文件表示在10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
其中第一条就是“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文件的第二条是“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南京市政府网站上,江宁区人社区今年5月又公布了一份文件《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办事指南》。其中,在办理业务“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一项中,明确规定,办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作为非全研究生的小江是可以申请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今年2月,教育部就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延伸阅读: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年度收入66068元以下即可申请
9月3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杭州发布”消息,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住保房管局召开杭州住房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根据《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自9月4日起,杭州市本级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再次放宽,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61172元放宽至低于66068元,比上一年度放宽了近5000元。
所谓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数据显示,近年来,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杭州住保房管局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截至今年8月31日,已累计保障12.8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帮助4.2万户来杭创业、务工家庭实现安居;累计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11511.42万元;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超过2万人,发放金额超过2亿元。
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放宽,补贴标准提高
按照《通告》,杭州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从“低收入”扩大到“中低收入”,近3年保障户数逐年递增,年均增加6000余户,本市已有63931户籍家庭实现公租房保障。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放宽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以后,收入标准比上一年度放宽了近5000元。以三口之家来计算,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家庭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低于19.82万即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与此同时,保障形式更加灵活。杭州市公租房保障受理模式由实物配租到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进一步增强了住房保障的灵活性。目前累计已有46695户保障家庭领取了公租房货币补贴。
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近三年来,货币补贴标准持续提高,从2017年公租房货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12元、到2018年18元、再到今年24元,补贴标准翻了一番。同样以一个保障标准为45m²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由去年的810元提高到1080元,有效增强了保障家庭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能力。另外,市本级公租房套内装修标准从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不低于800元,保障家庭只需配置必要家居用品即可入住,提高了保障家庭的居住生活品质。
各级各类人才分层次保障
公租房解决基础性人才住房保障。杭州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突破户籍限制,将外地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帮助他们在杭安家创业。据统计,杭州市公租房保障对象中超过50%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2019年推出的907套青年教师、医生专项公租房,解决了1000余名青年教师和医生的过渡性住房困难,服务了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解决中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杭州市自2018年开启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中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到2021年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目前已落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57宗,已开工152万平方米,预计可建2.2万余套人才专项租赁房。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领取购房(租赁)补贴,目前已办理1819件,合计金额15511.42万元。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更加便捷。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杭州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期满后最长不超过享受三年)。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万名来杭新就业大学生领取到了1万元的租房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灵活保障
蓝领公寓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困难。2017年,杭州市在全国范围首推蓝领公寓,租住对象在保证“非杭州户籍”“市区无房”及“合法稳定工作”三个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需求,并逐步放宽至其他行业,租金价格不高于同类地段同等居住水平市场租金的70%。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1个蓝领公寓项目、3.42万套(间)房源开工建设,其中32个项目、1.45万套(间)房源已交付并启动租赁受理工作,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问题。
持“证”满2年可申请公租房。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或者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外来创业人员,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租房。截至目前,杭州市已累计保障34852户创业人员,解决了他们在杭创业的居住困难。
此外,公租房还面向公交环卫系统开展专项配租。将市区公交、环卫系统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体系,凡一线环卫工人、公交一线职工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截至目前,共推出公交、环卫专项公租房1226套,累计解决了3000余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