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放弃带薪休假自愿加班?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律师解读
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
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该公司轧钢厂厂长王占熬称:“作为公司员工,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这是两厢情愿的,我觉得适合我、我认可的话,我可以签字,这个是自愿的。”
对此,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 告诉蓝鲸记者,一、公司与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约定了不发加班费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可以的;二、公司如果要制定淘汰制度的话,首先要以法定的流程纳入规章制度,要详细、明确、合法合理;三、让员工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即提前承诺放弃对公司的诉权,这个是完全非法的;四、如果不签申请书就和签了申请书的员工,在工资报酬、晋升机会及其他任何待遇上有区别对待,那么这整个申请书就视为是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
据天眼查App,该公司于2006年在四川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钒钛矿烧结、钒钛矿冶炼等。
签奋斗者协议,是“要求”还是“自愿”?
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需自愿加班、接受淘汰、不与公司发生法律纠纷。
好一个“自愿”,既然自愿,又何来“要求”?这些荒唐的、违背常识的做法已经无法用正常的国文语法来表达了。
讲几个小事,都是我以前经历的。
公司老板开会经常讲我们是一家人,一个锅里摸勺子。
可惜只是讲讲,公司森严的等级让人根本感觉不到家的温暖。
公司门前有个大院,每次雪后都要组织扫雪。
我实在不明白这么干的意义是什么。
这个区域是办公区域,又不影响生产,你等着它自然化掉不好吗?
公司正常八点上班,每次下雪,我作为办公室主任,第二天都要7点到厂,来不及去吃饭,就要组织人扫雪。
我们一早上累喘吁吁,看着高管们开着高档车停在扫干净的院子里,恨不得把车胎给他爆了。
第二件事是公司要员工参股。
据说这事是这样来的,老板在向银行融资时突发奇想,我把每年支付给银行的利息,送给员工多好。
于是回来之后就向员工募资,许诺高利息。
问题是你有点契约精神也好,利息发了两年,因为公司效益下滑不再发了,甚至连本金也压着不给,员工深受其害。
公司本就不是稳定的主体,员工与公司本就是因为契约连在一起,老板对员工好,员工自然就工作努力,那种靠打鸡血过度压榨员工剩余价值的做法可以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