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一杀人嫌犯在逃过程中再次犯案,死者系县医保局驻村干部
8月13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江西抚州乐安县杀人嫌犯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再次犯案,致一人死亡。目前,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抓捕嫌犯。
8月13日上午,澎湃新闻从乐安县委宣传部获悉,曾春亮今天早上8时许再次作案,造成一人死亡,行凶地点是在厚坊村村委会。
13日上午,乐安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值班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死者系该县医保局驻村干部桂高平。“现在,局里的领导都去殡仪馆了。”该工作人员说。
乐安县人民政府2018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刘思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显示,桂高平同志任乐安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股长。
前述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桂高平今年近60岁,已在县医保局工作了十几年。平日里,桂高平“为人很好,对每个人都很好”。
据澎湃新闻8月10日报道,8日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乐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安公安”8月8日发布的《悬赏通告》称,8日早上,该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曾春亮在逃。
该通告称,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通告显示,警方现查明曾春亮已往乐安县山砀镇周边地区窜,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警方联系,乐安县公安局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警方披露嫌犯曾春亮的户籍地以及身份证等信息,澎湃新闻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曾春亮曾因两次犯盗窃罪被捕入狱。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3月,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期间,曾春亮因能认罪悔罪,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