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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维修重庆二手回收充装主城送货上门罐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2 12:57:19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干粉灭火器bai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7.1 灭火器自出厂日
干粉灭火器bai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7.1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年;


b) 干粉灭火器——10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a)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b)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c)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d) 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e)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f)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g)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h)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i)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j)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k)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l)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m) 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7.3 灭火器或贮气瓶的报废应经用户同意,并按6.8.3的要求做好记录。


7.4 报废处理时应对灭火器中的灭火剂按6.4的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应按相关的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7.5 对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处理应在确认报废的灭火器气瓶(筒体)或贮气瓶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应采用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不应采用钻孔或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


7.6 维修机构应向社会提供灭火器报废回收服务,并对回收的灭火器按7.4和7.5的要求进行处置。






拓展资料
干粉灭火器多长时间检查一次?


干粉灭火器应每个月都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新购买的ABC干粉灭火器罐体应5年水压测试1次,第一次检测后,以后每2年水压测试1次,罐体强制报废期限为10年。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指针低于绿线区时,应立即充压维修,一般灭火器瓶压有效期限在1年半至2年,要定期充压或更换。灭火器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严禁爆晒和靠近火源;应妥善保管,严禁拆动。

联系电话:153108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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