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女企业家被同居男友拳击身亡,6岁女儿目睹母亲被打出血
7月17日,郑清(化名)抱着妹妹的照片泣不成声。
一年前,妹妹郑陈梅被同居男友杨观宝拳击头部,摔倒昏迷,当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初,浙江苍南县法院给出一审判决,认定杨观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受害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称被告人有故意拖延治疗、藏匿凶器的嫌疑,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因此已提起上诉。
受害方二审代理律师周兆成称,本案有两个关键疑点:1.被告人为何没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2.受害人身上有血,被告人擦拭行为,是在积极救治还是再蓄意破坏现场?
记者了解到,温州中院原本定于本月17日二审开庭,但又临时通知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合伙
郑陈梅和杨观宝均是浙江苍南县人,一审判决书显示,两人是同居关系。
郑清说,妹妹是1973年生,前些年因为开美容院、投资等赚了些钱,经济状况在当地相当不错,同村人的评价大多是“长得又漂亮,又能干”。
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妹妹邂逅初中同学杨观宝,后来两人办了酒席、拍了结婚照,并且也育有孩子,只是纳闷为何没领证。
她说,妹妹和杨观宝合伙开公司,后来因妹妹有别的投资工作,经营主要交给杨观宝。
天眼查显示,该文化用品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成立于2010年12月,法人代表为杨观宝,和另一股东郑陈梅和各占50%的股份。
再后来杨观秀加入,他是杨观宝的哥哥,变成三人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