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区国安法表决通过,林郑月娥迅速表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区政府刚刚发布新闻公报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港区国安法》。
林郑月娥还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关。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突显,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实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
林郑月娥还称,有信心实施《港区国安法》后,困扰市民近一年的社会动荡可以减退,局面稳定下来,香港可以重新出发,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以下是新闻公报全文:
行政长官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六月三十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作以下声明: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港区国安法》,并按《基本法》第十八条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把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关。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突显,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实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