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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谎称患新冠要传染他人获刑1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2 12:17: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75
核心提示:谎称患新冠要传染他人获刑1年 5月11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副检察长颜炜、员额检察官李霖出庭支持公诉,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朱卫军担任审判长。

5月11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副检察长颜炜、员额检察官李霖出庭支持公诉,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朱卫军担任审判长。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此案当庭宣判,以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

判了!谎称患新冠要传染他人获刑1年

庭审现场。

经查,2020年2月1日21时许,被告人邓某在明知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了寻求刺激,于当晚21时许在有数百名群成员的献血微信群中,编造发布其是新冠肺炎患者,要出去感染他人的虚假疫情信息。且因邓某系长期献血者,近日有献血史,其所献血液已用于临床并输注到其他病人身上。邓某编造发布该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发了社会恐慌。为此,卫生防疫、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迅速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对邓某进行讯问,审查案件事实,并结合案情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邓某当即表示认罪悔罪。该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对邓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防疫工作的关键时期,娄星检察用办案速度、打击力度、办案效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察官提醒,疫情当前,提醒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勿以身试法。坚定信心、科学防治,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原标题:《湖南一男子谎称患有新冠肺炎要感染他人,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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