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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黑帮头目感染新冠死于狱中 背后真相竟然是这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1 17:51:25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据墨西哥媒体5月10日的报道,墨西哥最臭名昭著的黑帮之一——“洛斯哲塔斯”——的重要头目,绰号“胖子梅”的莫伊塞斯·埃斯卡米亚·梅已于两天前因感染新冠病毒死于哈利斯科州一座联邦监狱中。
 墨西哥黑帮头目感染新冠死于狱中 究竟是怎么回事?

墨西哥黑帮头目感染新冠死于狱中 究竟是怎么回事?

墨西哥黑帮头目感染新冠死于狱中 

据墨西哥媒体5月10日的报道,墨西哥最臭名昭著的黑帮之一——“洛斯哲塔斯”——的重要头目,绰号“胖子梅”的莫伊塞斯·埃斯卡米亚·梅已于两天前因感染新冠病毒死于哈利斯科州一座联邦监狱中。目前,该监狱已有包括在押犯和狱警在内的74人确诊新冠肺炎。

现年45岁的“胖子梅”被认为是2010年坎昆12人被斩首惨案的主导者,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7年零5个月。“洛斯哲塔斯”(西班牙语:LosZetas)由34名特种兵创立,目前是墨西哥境内势力最大的暴力犯罪集团之一,它曾被美国政府认定为墨西哥贩毒集团中“最为先进、严谨且危险的组织”。


1、也门爆发急性传染病基孔肯雅热,已有3000余人感染


近日,也门爆发蚊虫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基孔肯雅热。
 
据土耳其阿纳多卢通讯社(Anadolu Agency)10日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也门政府官员9日表示,在也门临时首都亚丁已有50人死于基孔肯雅热,全也门则有超过3000人感染该病。
 
据悉,基孔肯雅热是一种病毒性急性传染病,通过蚊虫叮咬传播,以发热、皮疹及关节疼痛为主要特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说法,这种疾病通常会持续5到7天,情况严重时则会持续更久,偶尔关节疼痛会持续几个月,婴幼儿、老人以及有其他疾病的人可能会因基孔肯雅热引发其它严重疾病。值得一提的是,基孔肯雅热既没有疫苗,也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疗方式。
 
政府官员认为,基孔肯雅热病毒可能来源于洪灾造成的沼泽。4月21日,亚丁地区持续暴雨引发洪灾,大量房屋被毁,并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5名儿童。事后,也门政府宣布亚丁为灾区。
 
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OCHA)发言人延斯•拉克(Jens Larke)在5月1日表示,自4月中旬以来,也门的暴雨和洪灾已经影响了近15万人。

2、进京看病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无须隔离,须出示健康码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5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举行发布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介绍,到北京就诊的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外,不再要求居家隔离或集中观察14天,但要求有健康码,坚持测量体温。
 
新京报记者 许雯

3、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 顶包者被决定逮捕

新京报快讯 针对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一事,内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5月11日通报案件最新进展:检方对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闫某华决定逮捕。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家属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国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警方调查初期,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
 
9日,内蒙古赤峰市宣传部发布通报,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8日,经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内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原标题:案件发布

4、国家卫健委:近14天7省份报告新增本土病例

5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最近14天,7个省份报告了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本土聚集性疫情相关病例继续增加。要查明感染源和传播路径,做好追踪管理、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切断传播链。
 
新京报记者 陈超 视频报道
 
编辑 丁天 校对 吴兴发

5、卫健委发布征求意见稿:加强新冠病毒毒株及相关样本管理

新京报快讯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5月11日发布消息,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下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拟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6月11日前反馈我委科教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新型冠状病毒实验活动要求
 
根据新冠病毒传播特性、致病性和临床资料,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按照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请各地卫生健康委严格要求各生物安全实验室按照以下防护要求开展相关实验活动:新冠病毒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及以上实验室开展;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灭活材料的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分子克隆等不含致病性活病毒的其他操作,可以在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进行。
 
二、做好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请各地卫生健康委积极主动对接承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主动服务,为提升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指导各生物安全实验室规范新冠样本检测操作流程,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操作技术、个人防护、检测样本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核酸检测人员生物安全意识,保障检测人员和周围环境安全。
 
三、加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管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内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做好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批准范围内规范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四、加强新冠病毒毒株及相关样本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委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新冠病毒毒株和相关样本,确保安全。
 
1.毒株及相关样本运输。新冠病毒毒株及潜在感染性材料的运输应当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管理。各省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毒株及相关样本保存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防范和杜绝未经审批擅自运输的情况发生。请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在办理有关实验室和各级菌(毒)种保藏单位向其他实验室或单位外提供新冠病毒毒株或以新冠病毒作为母本病毒的疫苗株的省内准运证手续时,及时将拟运输物品、始发单位、接收单位、拟运输时间、运输数量、用途等信息和准运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供给我委科教司。
 
2.相关样本保存和销毁。各省级卫生健康委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要求,及时研判并提出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处置意见。对确需保存的,应当尽快指定具备保存条件的机构按照相对集中原则进行保存,或送交至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保存;对无需保存的,由有关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和生物安全有关要求及时销毁。
 
3.毒株分离和保藏。请各省级卫生健康委督促辖区内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第一时间将新分离到新冠病毒毒株相关情况报送我委科教司。各地要指导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做好实验数据与毒株管理工作,在分离出新冠病毒毒株后90天内,向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申请保藏,完成相关实验活动后及时将新冠病毒毒株送交保藏机构保藏。
 
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相关人员数据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指导各相关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毒株和样本的信息管理,防止患者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泄露。
 
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能力,严格履行属地化监管职责,按照属地化、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新冠病毒实验活动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相关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实验活动,防止实验室泄露或人员感染,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国家卫健委
 
原标题:关于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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