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拟将新冠病毒抗体测定纳入医保,医疗服务价格如何?
记者26日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冠状病毒抗体测定纳入广州医保范围。
新华社资料图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拟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为:三级医院50元/项,二级医院45元/项,一级医院40元/项。广州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该项目的,按规定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务价格。价格将在疫情结束后酌情调整。
同时,使用该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的广州医疗机构,需满足卫健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检测程序进行筛查。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工作的指导,医疗机构及相关检验机构要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样本管理。
延伸阅读:
未参加基本医保,外籍确诊和疑似患者治疗费用怎么算?这里有规定
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实时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关信息,按规定做好救治工作和医疗费用结算。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
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各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和费用结算、监测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