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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总部收到"炸弹包裹":可炸伤1米内人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1 00:09: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17
核心提示:(原标题:港警总部收到"炸弹包裹":可炸伤1米内人员系恐怖分子常用)图源:香港《文汇报》【海外网4月20日综合报道】20日

(原标题:港警总部收到"炸弹包裹":可炸伤1米内人员系恐怖分子常用)

港警总部收到"炸弹包裹":可炸伤1米内人员

图源:香港《文汇报》

【海外网4月20日综合报道】20日,香港湾仔警察总部接获内含“土制炸弹”的邮件包裹,收件人为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当日(20日)下午,香港警队高级炸弹处理主任马伟德在会见传媒时表示,涉案爆炸品具有针对性,可近距离炸伤收信人及1米范围内的人员,是近年来国际恐怖分子常用的装置。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马伟德向媒体指出,今次涉案的爆炸品与过往有所不同,该起爆炸装置具有针对性,职员在拆开物品时出现冒烟情况。目前,警方正调查其中包含的成分,以调查其是否与过往的爆炸品案件相关。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高级警司吴颖诗表示,20日,警总负责分派邮件的警员收到了寄给邓炳强的邮包,却发现其中有易燃物品的气味,之后,爆炸品处理课人员迅速到场处理,在发现邮包内有可以运作的爆炸装置后,实时停止了爆炸装置的运作,期间无人受伤,案件随后交由港岛总区刑事部跟进。吴颖诗指出,非法及恶意引爆炸弹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吴颖诗称,设计这个爆炸装置及寄出的人,是意图令收信、打开的人受伤,由于爆炸装置一般都不稳定,在运送途中就可能发生爆炸而伤及无辜市民。香港警方对这种不负责任、罔顾他人甚至公然挑战执法机关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香港警方会尽全力调查该起事件,并采取拘捕行动。吴颖诗强调,香港警队不会退缩,只要有人犯罪警方就会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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