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省市已出台“禁野令”,乱吃野味以后怎么罚?
深圳、珠海处罚最严厉,乱食野味最高处货值30倍罚款。
新京报讯(记者吴娇颖)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野”决定的出台,各地立法“禁野”的进程不断加快。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广东、深圳、珠海、天津、福建、湖北、青海、甘肃、重庆、江西、湖南、山西等12个省市出台或修改地方性法规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北京、广西正就修法征求意见。
各地均明确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在内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全面禁食,部分地区也将列入保护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纳入禁食范围。针对非法食用等行为,不同地区按动物价值倍数和罚款金额两种方式论罚,部分地区增加信用惩戒措施。
全面“禁野”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何去何从备受关注。广东、山西等省份将非食用目的人工繁育管理写入法规。这也意味着,这些省份不会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部分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将可以用于科研、药用等。
[禁食范围]
各地均明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地方法规与决定规定的禁食范围一致,湖北、青海直接规定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山西列举了纳入禁食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品类,包括黑鹳、大天鹅、猕猴等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野猪、草兔、原鸽等三有野生动物,以及蝙蝠、田鼠、蝉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此外,湖北、江西明确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青海则进一步将本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禁食范围。北京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也拟禁止食用列入相关保护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