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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国家畜禽遗传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9 16:45: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国家畜禽遗传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此外,农业农村部在说明提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此前在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其中提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介绍,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目录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前审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其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同时禁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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