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 禁止14天内曾到外国的非澳门居民入境澳门
原标题:贺一诚:25日起禁止14天内曾到外国的内地、港、台居民入境澳门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2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澳门特区政府23日接到香港特区政府通知香港将实施一系列新入境措施,据此,澳门特区政府也作出相应措施进行配合。
澳门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的规定,颁布有关批示:
1. 自3月25日零时起,禁止所有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外国的内地、香港及台湾居民入境澳门;
2. 停止澳门国际机场的转机服务;
3. 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澳门卫生局可以豁免特定人士遵守有关禁止入境的措施。
此外,澳门卫生局今天(24日)还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自3月25日零时起,所有入境前14天内到过香港、台湾的人士,须在卫生当局指定的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25日起 禁止14天内曾到外国的非澳门居民入境澳门
贺一诚还进一步结合之前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就3月25日起入境澳门及相关的医学观察或检查措施作出详细介绍:
1. 澳门居民:可以入境,但是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外国、香港、台湾者,入境后要接受14天指定地点的医学观察;
2. 外国人: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