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经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已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珺娱(湖州)文化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
据悉,12月23日,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北京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北京二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鉴于及时采取了冻结账户存款、查封房产、车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按时申报财产、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的同时,申请人未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所以,该院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